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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7男子赌博急眼殴打他人 被警方一锅端

转载 2018/09/04 10:29:14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网络 作者:十堰生活网 130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
8月29日,十堰郧西警方在处理一起当街殴打他人警情中,查获一起赌博案,参赌的七名男子分别被行政拘留和罚款。

日前,郧西县公安局上津派出所接群众报警,得知有人当街打架后,民警立即赶往现场。在上津镇横街处,只见两人面流鲜血,手持木条站在街道上互相争吵。

根据二人争吵的言词,民警了解到双方因为赌博中怀疑对方使诈而急眼,从吵架升级到大打出手。民警当即传唤二人至派出所进行证据的采集固定。

经调查得知,事发当天,在上津镇津城村男子郭某租用的门面商店内,男子蔡某、毛某、陈某三人一桌,用郭某提供的麻将机及麻将牌为赌具,打“二五块”的“卡五星”,明杠2元,以暗杠5元,小胡2元,大胡10元,满胡20元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。后陈某下庄,与汪某、黄某、杜某四人一桌,用郭某提供的麻将机及麻将牌为赌具,打“5元定绑”的“卡五星”,带漂10元,明杠5元,暗杠10元,小胡15元,大胡30元,满胡50元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。下午16时许,陈某怀疑汪某使诈套自己,便与其争执发生撕打,相互拳打对方,汪某拿铁架凳子殴打陈某,后陈某将汪某左手拇指咬伤、左手手背抓伤,汪某追至屋外,持长方形木条,当街追打陈某,将陈某左胳膊小臂、后背及左腿膝盖处殴打致伤,陈某遂捡砖头,将汪某左耳部打伤,并夺下其手中木条,将汪某左小腿部打伤。

上津派出所在依法取证后,针对汪某、陈某二人的殴打他人行为和汪某、陈某等七人赌博行为下达处罚决定书。违法行为人汪某、陈某因赌博引起殴打他人,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1日,罚款200元之处罚。同桌赌博的黄某、杜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之处罚;毛某、蔡某分别被处以罚款之处罚。麻将馆老板郭某为赌博提供条件,被处以行政拘留之处罚,并收缴其持有的麻将机两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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