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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男子杀害堂兄一家3口 昨日在刑场被枪决

转载 2019/02/14 00:21:42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网络 作者:十堰生活网 6732 阅读 0 评论 4 点赞

十堰男子杀害堂兄一家3口 昨日在刑场被枪决

十堰广电讯(记者 金勤 通讯员 丁政)3年前,因家庭琐事用铁棒杀死堂兄一家3口,今天清晨,这个沾染3口之家鲜血的杀人凶手,被押赴十堰刑场,执行死刑。

因家庭琐事他用铁棒杀死堂兄一家3口

家住郧西县湖北口乡大新川村4组村民毛全升是1981年生人,曾因犯盗窃罪,于2015年2月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。因往年家庭琐事,毛全升对其堂兄毛全某产生怨恨。

2015年10月5日晚,毛全升路过毛全某家时应邀到毛全某家喝酒,之后,毛全升回到自己家中。当晚23时许,毛全升认为在毛全某家喝酒时,毛全某在语言上轻慢自己。便再次对毛全某产生怨恨,准备伺机实施报复。

之后,毛全升手持铁棒来到毛全某家,毛全某当时正坐在烤烟炉子旁边床上,因言语不和,毛全升遂手持铁棒向毛全某头部击打数次,直至不能动弹,而后,毛全升又进入住宅卧室内用铁棒反复击打毛全某之妻陈某某、孙子毛浓某头部,直至二人不能动弹。

经鉴定,3人均系他人用钝性物体反复打击头颅致严重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。毛全升于次日下午向公安机关投案。

今天清晨他被押赴十堰刑场,执行枪决

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毛全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手持铁棒连续击杀三人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
毛全升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,明知手持铁棒击打被害人头部可能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,且其持铁棒用力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部直至被害人不能动弹,其行为反映了毛全升积极追求他人死亡的故意,应该定性为故意杀人。毛全升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,系累犯,应该从重处罚;被告人毛全升在本案中虽有投案自首的情节,但其手段残忍、所犯罪行极其严重(致三人死亡),不能对其从轻处罚。依法对毛全升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**权利终身。毛全升不服判决,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省高院审理后,依法驳回其上诉,维持原判。

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,今日清晨,郧西法院法警将杀人犯毛全升从郧西县看守所押赴十堰刑场,验明正身,执行枪决。

死刑的严酷,不在于惩罚,而在于血淋淋的警示,在于对所有生者的保护。尊重生命、敬畏法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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